感冒药之类的药品过期后,药店医院会将这类过期药品统一上交,由上级专职部门进行统一集中销毁处理。绝不允许再流入市场。
通常来说,过期药品是指超过药品有效期的药,可以根据药品包装上标有的生产日期、失效期或者有效期来判断药品是否是过期药。 以退热药为例,有些儿童的退热口服液,因为是含糖制剂,在光照、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影响下,可能会发生变味、霉变等可见或不可见的变化,虽然没有超过有效期,但也不能使用了。
如果找不到过期药品回收点,比较适当的作法是将过期药物毁形后密封好,再丢弃。口服片剂、胶囊、颗粒剂、滴丸剂等过期药,不要整瓶或整盒扔掉,应该将剩余药丸从铝箔、药袋等包装取出,全部药丸集中在密封袋里捣碎,再丢入垃圾桶。膏状药物挤出来收集在密封袋内,封好后丢弃。
没有到期的药品是可以出售的,但用于儿童的药物推荐给成人使用是错误的,你可以以此为由要求退货。
每一个客户都有不同的背景,也有不同的性格、处世方法,自己受到打击要能够保持平静的心态,要多分析客户,不断调整自己的心态,改进工作方法,使自己能够去面对一切责难。只有这样,才能够克服困难。同时,也不能因一时的顺利而得意忘形,须知“乐极生悲”,只有这样,才能够胜不骄,败不馁。
问好。但别太点头哈腰。举止礼貌些。然后告诉他你是关于药品的推销员。
在朋友圈将你的经历发一遍,告诉身边的人,这家药店坑人(推荐比较贵的不说,量还大)。同时吸取教训,别人推荐的药物,看看说明再买,别那么着急。剩下的就别说了,医药行业就是没有质量问题不退。
不会问你太多,一你要有单位资质,二 带上宣传材料,三就是价格表。其实主要的是你能说明你的产品优势在哪儿再就是能保证经营者的利润空间及市场保护。只要你进门能给药店老板一种信任感,还有一种不张扬的尊重,一般就会看看你的产品目录及价格,50%的机会选择你的产品。
因此她们会更加精确地询问孩子多大啦,等等,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让你加量或者减量,虽然有时候导购推荐的药都是一些比较贵的,但是咱也是理解的,不过只要药效好就行了。所以说去药店买药的时候,如果觉得自己不需要导购的介绍,有自己的想法,那就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反之就听人家的肯定没错。
1、法律分析:应尽快到颁证机构办理延续换证手续,如到期后,停止经营,取证后再经营,否则,证件超期再经营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3、现在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已经过期了,只有尽快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可能会有些麻烦,但是你必须尽快申请。否则药监局监督检查发现,你这种情况就属于无证经营,是要被严肃处罚的。“GSP未过期,但是GSP已受理并认证”。
4、法律分析:原来持有的涉及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许可证有一个证到期或过期,经营者需同时缴销其他许可证,并按新的规定重新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解答如下,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5、不可以补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如果药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两年以上,已经被撤销,就需要重新申请办理,而不能进行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但是在有效期届满前应当向原颁发机关申请延续。如果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许可证即被撤销。
6、尽快到颁证机构办理延续换证手续,如到期后,停止经营,取证后再经营,否则,证件超期再经营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
药品经营企业可以退回到上级供应商,也可以继续销售,但是如果还有一个月就要到期的药品,不允许销售,需集中销毁。
从理论上讲,如果药品的有效期是至2012,表示该药品可用到2011年2月底止,则它的失效期为2011年3月1日。因此,该药品是可以使用的。
最先,有的药物的有效期限标明为XX年X月,而没有标明实际到哪一天,那麼该类商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本月的最后一天。比如“有效期限至2012年5月”指的是有效期限到2012年5月31日。
导致一些将要过期的药物过期变质,影响医院的效益。 3药品的采购与供应之间关系不够协调药库中应有一定的药品储存,一定的药品储存是为了更好的完成临床供应,一般为两个月的供应量,但医院药品用药频率有很大不同。
每次10—15毫升,每天3—4次,宜在饭前1小时和睡前服用。因可引起便秘,长期便秘的病人要慎用。另外还有极少量的药物可在胃内转生成氯化铝而被吸收,并从尿中排泄,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服用后可使血中铝离子浓度升高,可能引起痴呆,故使用时也应慎重。
法律分析:应尽快到颁证机构办理延续换证手续,如到期后,停止经营,取证后再经营,否则,证件超期再经营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材料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尽快到颁证机构办理延续换证手续,如到期后,停止经营,取证后再经营,否则,证件超期再经营属于无证经营,是违法行为。
提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