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法律分析: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2、法律分析: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常用的麻醉药品有醋托啡、乙酰阿法甲基芬太尼、醋美沙朵等。
3、法律分析: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
4、麻醉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应当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1、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二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专锁。
2、、按照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七条 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3、国家对精神药品的管理相当严格,对于二类精神药品,在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等方面都予以规定,具体体现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中。
4、法律分析: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必须从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购进。 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程序,确保向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二类精神药品。
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卫生部的《药品管理法》条例,加强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特殊药品的管理是指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管理。
第五十一条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销售人员应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第五十三条 销售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保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属于特殊管理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毒性药品 毒性药品的经营必须按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做好供应和管理工作。毒性药品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复核,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入库和销售。
简而言之,毒麻精放。特殊药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属于特殊管理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特殊管理药品,严格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适用范围: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
法律分析: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法律分析: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续使用、滥用或者不合理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和精神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常用的麻醉药品有醋托啡、乙酰阿法甲基芬太尼、醋美沙朵等。
法律分析:我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
【法律分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到场监督销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为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关于零售的规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地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禁止超剂量或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所以A、B、C、D均为错误。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携带运输证明副本,以备查验。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寄件人应当向指定的邮政营业机构提交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邮寄证明。
3、【答案】:E 对临床需要而市场无法供应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和印鉴卡的医疗机构需要配制制剂的,应当经所在地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只能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法律分析:个人凭医嘱正常购买使用是不会被判刑的,购买一类精神药品要有证明,而且需要有资质的机构购买。医疗机构采购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应有注明。
法律分析:犯法。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川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癌瘤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属于。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并且其具有依赖性;非法性;危害性三大基本特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主观: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的易毒化学品。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