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违法。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章药品批发企业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必须与药品销售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手续合法,药品销售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从事营销工作。药品是指以预防、治疗及诊断疾病的物质。
2、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辖区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进行提醒告诫;组织辖区从事药品监管工作的人员、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等参加药品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3、质量管理岗位,处方审核岗位,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岗位、处方审核岗位人员和其质量职责,只能专职专岗,不得兼职或委托其他岗位人员。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4、可以呀,正是因为是你的企业你不会乱搞,对吧!不过如果你不专业的话还是请一个放心的人去做采购,毕竟是药品人命关天。
5、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甚至驻店药师完全可以是一个人,只要不在其他企业兼职就可以。
可以做兼职的,现在有很多厂家都是把药品承包给个人,然后这个人再招聘医药代表去做各个地方的业务。但是医药代表这个工作前期必须要投入很多的精力去做医院的药剂科和临床科室。
可以,不要不要被老板发现了,但个人认为如果不是学生,不要做兼职,对于个人的发展不利。
兼职有没有基本工资你找公司谈,不一定的;提成看具体品种,一般是药品零售价的35%~40%,其中已包括你要给医生相应的回扣费用。
原则上每个厂家都不允许自己单位的医药代表兼职,但大多数人都在兼职,原因很简单,业务员收入来源是低底薪加高提成的薪资,本厂家品种如在当地销售情况不理想,属于市场开拓阶段,收入难以维持生活;已经建立起销售网络的业务员,手里品种太少,资源也浪费。
法律没有规定,但是医院一般都有规定。这样很容易自己医生用自己的药。产生腐败。
根据你的情况,你还是先到一家医药代理公司,兼职做财务和内勤吧。先进入行业,了解行业的基本运作情况,然后逐步学习一些医药学的知识。
1、不是。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销售药品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是员工,可以是企业的正式员工,雇佣的临时工、兼职人员。
2、开办药品经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
4、第七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第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5、《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6、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