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肝功正常,可以报考。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规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确诊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参加高考的,不影响入学,只是某些专业受限。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航海技术、学前教育、面点工艺、飞行技术等专业不可以报考。对于肝功能异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或者乙肝患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体内乙肝病毒是否具有传染性,需医院传染科医生给出诊断结果。
慢性乙肝患者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毒携锭储赤肥俦堵稠瑟椽鸡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不正常才算不合格,而且需要传染病医院明确诊断,体检医生才能诊断为慢性肝炎患者.。乙肝患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包括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报考军队及武警、公安学校。
可以的,就业有影响,但是慢慢会减少歧视的。现在升学、入职体检只查肝功,只要你肝功正常就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2010年2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还不能从事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等。
你好,按照最新的体检要求,肝功能正常的话,是可以报考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身体健康。
1、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收,但也没规定一定要收。现在基本上对于乙肝各个行业都有一定的恐惧性。基本上法律对这方面是空白的。因为这毕竟属于行业内的问题,即使强制性的规定了也会用别的理由拒收。
2、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授予健康证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禁止因乙肝病毒感染拒绝雇用携带者。尽管如此,从事餐饮、食品、医疗、幼教、医药等行业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就业限制。但是,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肝功能正常,乙肝病毒复制不活跃,且DNA检测结果为阴性,他们是可以申请健康证的。
3、医药代表是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像是药士、药师之类的医药相关从业人员对肝功能是有要求的,大型的药企现在都不收乙肝的了。当然目前代表中肯定有人是有乙肝的,那可能就需要在体检报告上动点手脚了。
1、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职业 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2、可以参加工作。丙肝与乙肝的传染途径相同,不是通过正常的工作途径传染,因此,丙肝病毒感染者也可以像正常人一样从事正常的工作与学习。但是由于丙肝具有传染性,丙肝患者找工作还是有所限制的。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应当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也应定期进行查体建立标准健康档案。
4、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5、可以的,有以下几种人员需要办理健康证:直接接触食品的餐饮服务人员。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品经营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的食品销售人员,这里指的便利店、超市或者水产门市的工作人员。总结起来就是接触入口食物的人员需要办理健康证。
6、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具体的你看看我给你复制来的吧 2007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指南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并心肌并冠心并先天性心脏并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